[公告]我为歌狂管理条例(2004/07/29)
1、纯水贴
2、无意义的大量回复导致刷墙
3、同一个贴子里连续两次以上无意义的“顶”“UP”之类
4、为保证主版块清洁整齐,一些求伴奏或者询问录声等各项的问题的贴请发到录音版块或伴奏音乐,主版块只接受刮友翻唱的作品,在主版块跟翻唱无关的贴子一但发现,一律删处,不再另行通知。
5、翻唱歌曲必须以带播放器的形式直接贴出来```只给一个地址链接的``将不理予````!
关于个人资料
搜刮规定:个人资料不得包含不良信息,严禁低级下流、侮辱公众、攻击个人和团体以及让其他论坛用户感到不舒服的网名、头像和签名。否则管理员有权作查封处理。
头像和签名可以进行修改,方法可参照下贴:
http://bbs.sogua.com/dispbbs.asp?boardID=7&art_id=45077&sboardid=
头像容量为不大于200k。签名图片高度不大于350象素,容量不大于150k。严禁弹出连接的图片!并文字高度不要超大!
签名超高超大不但影响网速,影响版面,还会使主贴的图与签名图主次不分甚至本末倒置。
违规签名(高度:大于350象素,大小:大于150k)一旦发现将不作通知进行修改,提醒后还明知故犯可直接查封。
最简单验证方法:
在包含图片的网页上右键,选择<属性>,其中大小和尺寸如果超出标准,即属违规。
可参照下图标示:

签名严禁附带任何连接,包括个人主页或留言本,确有需要,请放到自我介绍。即日起一周内请大家自觉修改签名中含连接的信息,过期一旦发现即直接修改,屡改还犯可直接查封。
关于头衔:并不是非要能有多首精华歌才能申请头衔,只要你能用心唱歌,用心回复,
热心助人,你的表现我们会看在眼中!
关于精华:这是一直以来歌狂最为头痛的事情,众口难调,但请你们相信,歌狂斑主虽说
不专业,但却绝对公正。“唱歌为乐趣,精华又何为”这是我的理解!
转贴必须注明作者是谁,版块里至少要有被转者的1-2首歌`被转贴者必须有sogua论坛的ID,不符合转贴要求的一率不给予精华
最后强调一点:如发现自己的贴子不见了,建议先使用搜索功能,不要急于发贴或发短消息给版主进行质问,先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原因,有没有看版规,是不是违犯了版规,因为歌狂的版主工作量真的非常大,希望大家理解,歌狂的繁荣离不开大家,愿歌狂越来越好!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sogua我为歌狂斑竹所有;
本条例还有不完善之处,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谢谢支持
